各镇(办事处)党委、镇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聘任廖永敏同志为高新区城市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兼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处主任,免去其高新区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习海平同志为高新区社会发展部党支部书记,免去其高新区城市管理部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万智钦同志为高新区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龚新平同志为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高新区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黎蒙同志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局长;
聘任林锋同志为高新区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挂职)。
中共新余高新区工委
2019-02-16